【深度剖析】*ST熊猫虚假债权转让:4.14亿交易背后的监管漏洞与投资者索赔路径
2026年4月8日,*ST熊猫发布公告,披露其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这标志着这家曾以互联网金融为主业的上市公司,在历经近三年的调查后,正式进入行政处罚程序。本文将从法律合规角度,深入剖析该案的核心违规事实及其对资本市场的警示意义。
一、虚假交易的完整链路
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,*ST熊猫的核心违规行为发生在2023年4月。彼时,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小贷与西藏小贷分别与昆朋资产签署《债权转让合同》,转让价格分别为1.98亿元与2.16亿元,合计达4.14亿元。该交易金额占*ST熊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.97%,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标准。
然而,经监管部门查实,上述债权转让实为虚假交易。*ST熊猫不仅为这笔虚构交易提供资金支持,还通过资金拆借手段掩盖交易真相。更为关键的是,相关债权最终由国峻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代持,形成典型的关联人代持安排。这一系列操作构建了完整的虚假交易闭环,严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。
二、审计风险与退市危机
值得关注的是,*ST熊猫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同时,披露了2025年年报审计进展。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明确表示,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,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。这意味着*ST熊猫面临双重审计否定,存在重大退市风险。
根据证券法规定,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,将触发退市风险警示。若情形严重,可能被实施强制退市。*ST熊猫当前面临的审计风险,与其内部控制失效、信息披露违规存在直接关联。
三、投资者索赔的法律路径
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指出,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。根据司法解释规定,*ST熊猫投资者若符合以下条件:于2023年4月4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*ST熊猫股票,且在2025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,产生亏损的,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确定虚假陈述实施日、揭露日与基准日。2023年4月4日公司发布《关于逐步缩减小贷业务规模并加强小贷业务风险控制的公告》之日,应认定为虚假陈述实施日。202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《立案告知书》之日,应认定为虚假陈述揭露日。投资者需在此期间存在股票买卖行为并产生损失,方可具备索赔资格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