零食暗藏致泻物质,犯罪团伙覆灭;五人获刑,涉案金额巨大。

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,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一批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,其中一起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案引发广泛关注。该案涉及不法分子在梅子、果冻、糖果等常见零食中非法添加具有致泻功能的非食品原料,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,性质恶劣。 零食暗藏致泻物质,犯罪团伙覆灭;五人获刑,涉案金额巨大。 新闻

从2021年6月起至2023年7月,被告人刘甲等人相继设立A公司与B公司,形成较为完整的生产销售链条。他们分工明确,刘甲主要负责采购白色粉末状主原料,这种原料具有明显致泻作用,用于食品加工;刘乙处理公司日常运营,并与刘丙一同管理原料的存储与发放;刘丙则具体指导工人按照比例将原料掺入产品;谢某主管B公司的生产环节;刘丁协助联络并介绍部分原料来源。整个团伙配合默契,通过网络电商平台将这些问题食品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,影响范围极广。

 零食暗藏致泻物质,犯罪团伙覆灭;五人获刑,涉案金额巨大。 新闻

公安机关在生产现场查获的部分梅子产品。

2022年8月,刘甲获悉某些公开曝光的食品因添加新型泻药双丙酚丁而被查处,该物质与其当时使用的原料性质相同。为规避监管打击,他迅速转向采购另一种具有类似致泻效果的物质继续生产。公安机关随后在两家公司场所扣押原料及成品,经专业检测,主原料及食品样本中检出双辛酚丁或双环己甲酰酚丁成分,甚至两种物质同时存在。这些成分属于新型化学衍生物,其核心结构与早已被禁用的酚酞高度相似,属于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,长期摄入可能引发腹泻、脱水、电解质紊乱等健康问题,甚至对肝脏、肠道造成潜在损害。

经查,两家公司生产、销售此类非法添加食品的金额达到数千万元级别。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8月13日以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对刘甲等五名被告人提起公诉。2025年3月7日,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指控,判决被告人刘甲等五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,并处以相应罚金。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,未提出上诉,判决现已生效。

检察机关在办理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。侦查初期,常规检测未发现禁用物质,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,根据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腹泻等异常反应的线索,协调专业力量进行针对性盲检,最终识别出新型衍生物,并推动命名与定性。专家意见一致认定,该物质与酚酞属性相当,危害明显,符合相关监管文件精神。此案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在打击新型违法手段方面的专业性和前瞻性。

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显示,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对生产、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,批准逮捕数千件,起诉上万人;同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监督立案多件。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起诉案件数量显著,充分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。未来,检察机关将继续深挖产业链条,强化部门协作,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势头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
此案警示广大消费者,在选购网红零食尤其是宣称具有减肥等功能的产品时,应提高警惕,优先选择正规渠道与有信誉品牌。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添加实现所谓效果的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严惩。维护食品安全,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。